4月30日,局《关于明确局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聘用企业正式员工有关规定的意见》(川核地人〔2019〕75号)出台,我院党委高度重视此次政策的新变化,要求相关科室及人员认真学习,积极贯彻落实局党组关于全局控股企业聘用企业员工的新思想、新规定。5月中旬,我院严格按文件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对院属企业开展综合分析,拟定2019年度企业员工聘用计划,并对后期企业员工申报和审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人劳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