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资质管理办法修订工作,自然资源部地质勘查管理司综合处处长徐静、省自然资源厅地灾防治处处长胡涛一行于11月8日赴地调院调研我省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质管理情况,并征求资质管理办法修订建议。
会上,徐静处长一行就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人员条件要求、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设备条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调研。
自然资源部地勘司相关处(室)负责人,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及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相关人员;自然资源厅有关处(室)负责人;省地矿局、省冶金地勘局、省煤田地质局、省核工业地质局业务主管处室负责人,相关地勘单位负责同志及资质管理人员共计23人参会。
(地调院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