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五一”劳动节放假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的精神,现将2015年“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5年5月1日(星期五)至5月3日(星期日)放假,共3天,5月4日(星期一)上班。
二、节假日期间,请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卫生清洁、防灾、防火、安全保卫和卫生防疫等工作,并提前做好假期工作安排。临走时请务必锁好门窗,关闭电灯、电脑主机及显示器等电器设备的电源!
祝全体职工“五一”国际劳动节快乐!
院综合办公室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