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元旦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2017年元旦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17年1月1日(星期日)元旦当天放假,1月2日(星期一)补休。
节假日期间,各部门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保密、安全保卫和卫生防疫等工作。请各部门提前做好假期工作安排。
特此通知。
综合办
2016年12月29日